今年初,省住建厅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和《陕西省城镇综合管廊设计标准》2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使这2项标准能够科学、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再上新台阶,10月26日,省住建厅在西安举办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班,就这2项标准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以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中央和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且明确工作目标的重要任务。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为更好地推进相关工作,省住建厅先后扶持西咸新区入选我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确定宝鸡市、铜川市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确定西安市、延安市为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同时,省住建厅确定了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在城市新区全面规划并逐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并指导各市(区)统筹新区建设和老区改造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止目前,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竣工项目111个,在建项目184个,累计完成投资164.25亿元。全省地下综合管廊累计竣工项目33个,总长度67公里,在建项目79个,总长度166公里。
会议提出,在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上,要明确认识全省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本地建设任务和要求,贯彻政策文件、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同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利用社会资本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完成好各地建设任务,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全省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宣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