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形势下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健康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包括5部分13条内容,在夯实管理基础、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要求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出行需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出行需求以及城市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点建设。
同时,要求科学确定分时租赁发展定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11